近期,在深圳華強北等地出現(xiàn)了一群未成年人,多為10到14歲的學生,他們在暑期以“跑樓小孩”的身份,從外賣員手中承接“最后垂直100米”的送餐任務,每單收費1到2元。由于寫字樓地形復雜,外賣員面臨超時風險,而這些孩子因熟悉樓宇且收費低成為替代方案。
孩子們胸前掛著二維碼,守在寫字樓附近,見到外賣、快遞小哥便高聲詢問是否需要代送服務。有家長表示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鍛煉孩子,讓他們懂得掙錢不易。孩子們似乎也樂在其中,為了攢錢買魔方或手機等物品而忙碌。
表面上看,配送小哥省了時間,孩子賺了零花錢,家長滿意孩子的成長,三方看似皆大歡喜。然而,這種看似溫情的“暑假實踐”背后存在一些隱憂。
首先,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問題尤為突出。一些孩子在車輛通行的路邊搶接代送單,奔跑于高樓電梯之間。一旦發(fā)生意外,責任歸屬難以界定。即便有些家長就在附近上班,也不能完全消除法律上的空白。未成年的孩子缺乏風險判斷與應對能力,著急送單本身已具危險性。雖然配送小哥會留存家長電話以備溝通,但這并不保險,更不是免責協(xié)議。一旦出事,涉及的責任方可能包括小哥、家長和平臺。
其次,消費者的知情權如何保障也是一個問題。消費者支付的是平臺與騎手的服務承諾,但如今服務鏈條末端被替換為一個孩子。如果送錯地址、放錯門口、湯灑飯涼甚至餐品丟失,責任歸屬何方?這其中,平臺的監(jiān)管義務也未體現(xiàn)。如果代送的是食品,可能引發(fā)食品安全風險,使消費者成為無辜受害者,知情權和服務質(zhì)量都可能受到影響。
據(jù)律師指出,外賣員以支付報酬形式讓未成年人代送餐,屬于從事營利性勞動,有可能構(gòu)成變相雇傭童工,涉嫌違法。在未成年人代送外賣的情況下,可能構(gòu)成承攬關系或雇傭關系。若被認定構(gòu)成雇傭關系,外賣員需承擔雇主責任。此外,外賣平臺、監(jiān)護人、寫字樓管理方等也可能承擔責任。
8月25日,中國足協(xié)發(fā)了份《社會足球賽事賽風賽紀管理辦法(試行)》
2025-08-29 10:24:38媒體談足協(xié)收編蘇超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