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12歲女孩被虐致死案”有了新進展。此前該案一審、二審中,受害女孩琪琪(化名)生父劉江被判處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今年11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對劉江量刑畸輕,決定再審。12月23日,對劉江的再審將在莆田中院開庭。
12月22日晚,本案中受害人代理律師車鈺接受了記者采訪。他表示,自己在此前的審理過程中,曾問過琪琪的繼母許金花:“如果沒有劉江的授意,沒有他的縱容,你是否敢如此虐待這個孩子?”許金花曾回答:“劉江是我們家的經濟支柱,沒有他的同意,我不敢做這些行為?!?/p>
車鈺還表示,對于23日的再審,他已經準備了證人證言、監(jiān)控視頻、聊天記錄等20個證據,來證明生父對許金花虐待兒童的行為是知情的,這將是23日庭審的重要內容。車鈺說,在此前該案審理中,劉江的身份被定為從犯,現在這些證據將有助于證明“劉江雖然不是直接拿刀的人,但他是買刀、遞刀的人,對繼母的虐待行為是發(fā)揮了非常強的幫助?!边@將否定劉江的從犯身份,繼而支持“劉江不應適用從輕減刑”的觀點,促進法院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