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尾王嘉禧在便利店被胡某某、林某某踹打,案發(fā)兩年后去世。王家認為死亡原因和被打有關(guān),認為兩人量刑過輕。近日,陸豐檢方作出不予抗訴的決定,解釋稱“毆打致死”的證據(jù)不足。
9月5日,受害者家屬陳先生透露,他女兒被丈夫殺害一案已提出刑事附帶民事上訴。2024年3月,陳先生26歲的女兒提出離婚,幾天后,楊某東以自殺威脅將她帶到東莞,并用車撞和刀捅的方式殺害了她
2025-09-05 15:54:01丈夫殺害欲離婚妻子一審不予抗訴廣東佛山一名26歲女子因欲離婚,被其丈夫開車撞擊、捅刺致死。一審判決中,該男子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隨后,被害人家屬向東莞市檢察院申請抗訴,但遭到駁回
2025-08-28 09:20:28男子殺妻死緩案檢方回應不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