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見前任和閨蜜共處女子墜樓致癱 法院判決補償損失!一名女子酒后去上廁所時,發(fā)現分手不久的前男友和閨蜜同在廁所,認為二人舉止親密難以接受。她隨后跑向陽臺爬上樓梯,不慎跌落至一樓導致重傷,雙下肢截癱。事后,女子將前男友及閨蜜等當晚一起喝過酒的人起訴到法院索賠。
判決書顯示,女子王某與薛某曾是男女朋友關系,后分手。她與被告郭某是閨蜜關系,與被告李某是朋友關系。2024年10月20日凌晨3點左右,四人在王某的出租屋內,王某因醉酒回臥室睡覺。王某訴稱,自己在醉酒狀態(tài)下看到前男友薛某與閨蜜郭某在廁所,閨蜜坐在前男友的腿上,一氣之下轉身離開,不知怎么就爬上房頂,最后失足跌落,導致胸部以下癱瘓。
郭某提交的答辯狀中提到,當晚幾人在外面共同飲酒,結束后送王某回家,其間未發(fā)生任何口角和爭吵,自己也未坐在薛某的腿上。據郭某所述,薛某與王某原系男女朋友關系,后因矛盾分手一個月,其間王某多次與自己聊天,并一起多次去薛某家門口附近等他。當晚,在自己與李某離開時,王某與薛某在旁邊聊天,自己和李某到樓下時發(fā)現王某躺在樓下。作為共同飲酒人,郭某認為自己已盡到安全義務責任,把原告王某安全送到家中,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薛某、李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辯稱,事發(fā)當天是郭某主動聯系李某相約見面,當時薛某、李某都不知道原告王某和郭某一起到了約定的地點。見面后,雙方聊天過程中沒有發(fā)生任何言語沖突,后薛某聯系代駕開車將原告送到住處。到原告住所后,原告又主動要求薛某到其房間內聊天。四人在原告住所聊天過程中沒有發(fā)生勸酒的行為,也沒有言語上的沖突和矛盾。原告主動回臥室休息后,郭某、薛某在衛(wèi)生間聊天。當時衛(wèi)生間的門是敞開的,原告發(fā)現后自己奔向了陽臺,薛某下意識感覺到情況不對,隨后也跟著去了陽臺。薛某發(fā)現原告已翻越陽臺臺階,情急之下用雙手拽住原告雙手進行施救并呼喊救人,后因體力不支王某墜地。
法院審理查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27日,原告王某與薛某是戀人關系,后二人分手。2024年10月19日晚上,王某曾與被告郭某、薛某、李某在一起喝酒,幾人回到王某住處后,王某未飲酒,回到臥室休息,另外三人在屋內聊天。這期間,王某從臥室內出來,看到閨蜜郭某和前男友薛某同在衛(wèi)生間,認為二人舉止親密一時難以接受,便跑向陽臺,爬上樓梯、跨過窗戶。薛某緊隨其后,發(fā)現原告要翻過圍墻向下跳時,上前拽住原告的手進行施救并呼救,最后因體力不支,原告從二層樓頂墜落到一樓地面,導致重傷。經鑒定,王某雙手大部分肌癱、雙下肢截癱等,符合完全護理依賴。
法庭上,王某當庭變更訴請金額為51萬余元,庭后又變更為43萬余元,法院認定原告王某的相關損失138萬余元。另查明,郭某墊付了200元救護車費用,薛某墊付了11000元醫(yī)療費用。
河南省寧陵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雖然事發(fā)前三被告與原告有共同飲酒行為,但事發(fā)地點在原告家中(租房處),事發(fā)前三被告陪同原告一起回到住處后,原告在家中并未再次飲酒,而是去臥室休息,視為三被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安全護送及照顧義務,先前的共同飲酒并未造成原告處于危險狀態(tài),故原告不能基于共同飲酒行為向三被告主張承擔侵權責任。原告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損傷后果系自己酒后不冷靜的自殘行為造成的,與各被告并無因果關系。但結合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及存在共同飲酒的事實,依照公平原則及公序良俗精神,共同飲酒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以原告損失總額的5%(6.9萬余元)為限,法院酌定被告郭某補償2%,被告薛某補償2%,被告李某補償1%??鄢?、薛某前期墊付的部分費用后,法院最終判決被告郭某補償原告王某損失27547.69元,被告薛某補償原告王某16747.69元,被告李某補償王某13873.85元。撞見前任和閨蜜共處女子墜樓致癱 法院判決補償損失!
近日,備受關注的“原配告第三者重婚案”在陜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2025年12月29日,二審認定第三者潘某需全額返還原配郭某的丈夫在婚姻期間擅自贈與的4萬余元
2026-01-25 23:09:14被丈夫和閨蜜背叛女子回應白頭家中被盜后,女子第一時間通過微信聯系閨蜜尋求安慰,沒想到安慰她的閨蜜正是兩次潛入她家行竊的竊賊。近日,湘陰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接到轄區(qū)居民黃某報警,稱其家中保險柜中數十萬元現金及一只黃金手鐲被盜
2026-02-06 20:03:10女子財物被盜竟是閨蜜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