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交警蜀黍明確喊話:
這里的"車",指的不僅僅是汽車
還有摩托車,甚至是代步"小電驢"
酒后開,照樣算酒駕
2月11日18時28分許
玉環(huán)市公安局沙門派出所民警
在大沙灣高速橋下開展夜查行動
在例行檢查時
一輛電動輕便摩托車畫風(fēng)突變
眼看就要開到設(shè)卡處
還差1米不到
居然原地"定格"不動了
執(zhí)法人員瞬間"嗅"到不對勁
立馬上前
一股濃郁的酒味直沖天靈蓋
他當(dāng)機立斷拔下電動車鑰匙
讓駕駛員王某某吹氣檢測
不測不知道,一測嚇一跳
王某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高
達248mg/100ml
已經(jīng)達到醉駕的標(biāo)準(zhǔn)
面對交警的詢問
王某某一臉懊悔地坦白:
"在家喝了三斤白酒,正暈乎乎呢,
沒想到公司臨時喊我加班。"
他琢磨著家離公司不遠
抱著
"查酒駕查不到電動車"的僥幸心理
就上了路
沒曾想剛開沒多久就遇上交警
腦子瞬間"宕機"
連車都忘了開
才鬧出了原地不動的笑話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警方再次溫馨提醒:酒壯慫人膽,也毀平安路!千萬別抱著"電動車不算車"的僥幸心理以身試法,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電動車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