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表示,欺詐行為在法律上分為積極欺詐與消極欺詐兩種情形。積極欺詐指經營者提供虛假情況使消費者做出錯誤意思表示,如故意夸大商品性能。消極欺詐指經營者具有告知義務但故意不告知或隱瞞,致使消費者做出錯誤意思表示。認定消費欺詐主要考量三方面核心要素:一是經營者對重要事實作虛假陳述;二是使消費者不明真相而信賴,造成消費者上當受騙的事實;三是經營者必須有主觀上的故意。針對此類買賣合同糾紛,法官建議經營者嚴守誠信經營底線,健全進貨查驗和銷售記錄制度,嚴把商品質量交付關,如實告知消費者商品全部真實情況,不隱瞞、不夸大,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對于消費者而言,購買貴重商品務必妥善保管發(fā)票、保修卡、購買憑證等材料,發(fā)現(xiàn)隱性瑕疵后及時送至官方售后檢測并留存書面報告,在合理期限內理性維權,協(xié)商無果可向消保委投訴或向法院起訴,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今年5月,浙江省天臺縣發(fā)生了一起一死一傷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屬陳女士透露,死者是她46歲的弟弟陳某周,他們70多歲的父親也在事件中受傷
2025-12-23 09:31:38男子因糾紛心懷不滿持刀行兇致鄰居1死1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