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吉林長春市公安局發(fā)布警情通報,針對“路虎別停奔馳致追尾”一事,已將其立為刑事案件,并依法對路虎車主孫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此前,長春的呂先生反映,2025年12月他駕車時被一輛路虎車連續(xù)8次別停,最終引發(fā)追尾事故,車輛受損嚴重。根據(jù)呂先生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當時道路前方暢通無阻。從12時41分53秒起,路虎車第一次突然變道超車別車,在不到1分鐘的時間內,這輛路虎車先后8次急剎別停呂先生的奔馳。最后一次急剎車時,呂先生避讓不及,兩輛車發(fā)生了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