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騎行人生命安全,從今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即將實施,規(guī)定騎乘電動車出行須強制性佩戴頭盔。這一規(guī)定將佩戴頭盔從倡導性條款修改為強制性規(guī)定。一旦違反規(guī)定,騎車人將被處以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近兩周,在多個早高峰時段觀察發(fā)現,隨著“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不斷推進,將近半數的電動自行車騎車人已經自覺佩戴安全頭盔。然而,車流中仍有部分騎車人未按規(guī)定佩戴頭盔,對即將實施的新規(guī)并不了解。
北京交管部門公布的數據顯示,不戴頭盔已成為加重騎行人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今年2月22日晚上十點多,在北京市朝陽區(qū)霄云路,一輛電動自行車在行駛過程中與隔離帶內樹木發(fā)生碰撞,造成騎行人頭部受傷,經醫(yī)院搶救無效不幸身亡。該騎行人未佩戴安全頭盔。類似事故還發(fā)生在豐臺區(qū)二通路,一名騎車人因未佩戴安全頭盔,摔倒時頭部撞擊地面,當場身亡。據北京交管部門統計,2025年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數量占全部亡人事故總數的35%,其中未佩戴頭盔的駕駛人占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死亡人數的74.7%。正確佩戴頭盔可以降低79%的嚴重腦損傷風險。
民警介紹,電動自行車沒有汽車車身、安全帶、安全氣囊這類防護裝置,騎行人全身直接暴露在外部環(huán)境中。加之騎行時車輛重心較高,發(fā)生事故時身體會因慣性向外甩出,頭部承受的沖擊力遠大于身體其他部位。頭部集中了腦組織等重要器官,遭受撞擊后損傷往往不可逆,甚至會直接導致昏迷或死亡。此前發(fā)生在開發(fā)區(qū)博興路的一起事故中,一名騎手因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在轉彎時與一輛小轎車相撞后僅受輕傷。類似的事故還發(fā)生在海淀區(qū)三里河路,一名騎車人因佩戴了安全頭盔,在猛烈撞擊隔離護欄后受傷輕微。
關鍵時刻,安全頭盔能護住生命、挽回損失,除了要佩戴頭盔,更要選對、戴好。民警提醒,頭盔選購不合規(guī)、佩戴不規(guī)范,防護效果也會大打折扣。選擇電動自行車頭盔時,應選擇符合國家3C認證的頭盔,并認準3C認證標志。購買頭盔時最好現場試戴,確保松緊度適中。戴好頭盔扣緊卡扣后,能穩(wěn)穩(wěn)伸入兩指最為適宜。佩戴頭盔時要保持前后水平,避免前仰后翹,盡量保持前額平、后部也平。
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數據,電動自行車肇事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在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總量中占比約10%,主要原因之一是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解除限速、超速行駛。新國標實施后,仍有個別商家違法銷售或租賃非法改裝、解除限速的電動自行車。近日,北京豐臺交通管理支隊聯合多部門開展檢查,查獲20輛改裝電動自行車。這些車輛懸掛假牌照,存在明顯改裝問題,車身超長超寬,部分車輛還加裝了后貨架,明顯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目前,這些違規(guī)電動自行車已被依法暫扣,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違規(guī)車輛因質量問題引發(fā)交通事故,售賣商家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新規(guī)今年5月起就將實施,針對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將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執(zhí)法勸導、宣傳普及等組合措施,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識,消除各類交通安全隱患。北京交管部門表示,今年將緊盯非機動車事故高發(fā)問題,采取“宣、勸、管、罰”綜合舉措,將非機動車違法整治列為全年工作重點。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規(guī)范佩戴符合國家標準且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安全頭盔,降低事故傷亡風險。騎行時要嚴格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逆行、不闖紅燈、不酒后騎行、不分心騎行、不越線停車,養(yǎng)成守法、安全、文明的騎行習慣。
11月28日,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由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26年5月1日實施
2025-11-29 09:15:01北京將強制要求騎乘電動車戴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