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嬰兒均來自西爪哇省萬隆地區(qū)。根據(jù)法庭文件,這些嬰兒隨后被提供給新加坡人Petter,后者進而尋找愿意收養(yǎng)他們的新加坡夫婦。該團伙還招募了假生父母或監(jiān)護人,以備新加坡的潛在收養(yǎng)者希望進行視頻通話時使用。該團伙使用虛假身份和偽造的出生證明,為至少10名嬰兒準備了新加坡收養(yǎng)文件。這10名嬰兒于2023年至2025年間進入新加坡,由其中5名被告假扮其生父母或監(jiān)護人帶入境。
本案首席檢察官蘇坎達早些時候告訴記者,該團伙未能賣給新加坡的嬰兒,據(jù)稱被賣給了印尼父母。沒有買家的嬰兒則被送到了孤兒院。所有19名被告均面臨相同指控:根據(jù)印尼刑法,以剝削為目的招募、運送或窩藏他人;以及根據(jù)該國《反人口販運法》,以剝削為目的將印尼人販運出境。如果罪名成立,每名被告將面臨最低3年、最高15年的監(jiān)禁,以及1.2億至6億印尼盾的罰款。
莉莉的律師森迪·桑賈亞表示,他的當事人只是“出于善意”幫助渴望成為父母的人尋找收養(yǎng)嬰兒。警方此前指控莉莉是該團伙的主謀。該律師告訴記者,他們將證明起訴書中的部分內(nèi)容并非基于事實。該團伙原定于上周受審,但由于萬隆地方法院的法官決定給予部分被告更多時間聘請律師,審判推遲了一周。在上周的審判中,19名被告中只有4人有律師在場。本周二,8名被告自行聘請了律師,其余被告則由法院指定的律師代表。法院將于4月14日開始聽取證人證詞。
該團伙成員于去年7月中旬在萬隆(嬰兒來源地)、雅加達以及西加里曼丹省首府坤甸(嬰兒中轉(zhuǎn)期間被安置在安全屋的地點)進行的一系列近乎同步的突擊行動中被捕。西爪哇警方發(fā)言人亨德拉·羅赫馬萬表示,另有兩名嫌疑人仍在接受警方調(diào)查,尚未受審,而該團伙另外三名涉嫌成員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