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擊運動國家級教練田紅及其兒子付義涵因走私武器罪一審被判刑的案件備受關注。二審代理律師聶敏透露,案件上訴后,因檢察人員發(fā)現(xiàn)需要補充偵查,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審理,目前正處于延期審理期限內,期限為2026年4月5日至5月5日。
田紅母子在看守所與各自的辯護人進行了會見。此前報道顯示,一審法院認定,從2015年至2023年,田紅和付義涵在經營匹林公司期間,在明知我國槍支管理規(guī)定且不具備進口、銷售資質的情況下,從德國、瑞士等地采購多個品牌的運動槍支零部件,并通過旅客藏匿或偽報品名和用途的方式走私入境。經統(tǒng)計及鑒定,共走私入境槍支散件2446件,其中以火藥為發(fā)射動力的槍支散件273件,其余均為以氣體為發(fā)射動力的槍支散件。這些槍支散件最終銷售給國內射擊運動隊、體育運動學校及部分中標體育器材企業(yè)。
2025年11月28日,田紅和付義涵分別被判處10年和6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匹林公司、田紅和付義涵已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fā)回重審或改判無罪。理由是他們沒有走私武器的主觀故意,行為動機是為了幫助射擊運動發(fā)展,解決體育訓練用品供應不足的問題,且無牟利目的。
田紅出生于遼寧營口,案發(fā)前是廣東省黃村體育訓練中心氣步槍運動隊教練,同時也是廣州匹林體育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她的丈夫付鈞退休前為國家級教練,曾培養(yǎng)多名奧運冠軍。兒子付義涵也曾隨隊獲亞洲氣槍錦標賽冠軍。匹林公司由付義涵擔任法定代表人,他和母親田紅于2023年12月21日被羈押并逮捕。
案件一審判決書顯示,檢察院指控被告單位匹林公司、被告人田紅、付義涵及文某犯走私武器罪。被告單位及三名被告人均認罪悔罪、自愿認罪認罰,辯護人請求從輕量刑。證人證言中提到,涉案槍支配件主要為氣瓶、瞄準具、準星等。
2025年11月28日,射擊運動國家級教練田紅和她的兒子付義涵因走私武器罪分別被判處10年和6年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田紅已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fā)回重審或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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