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自駕游翻車導致兩死一傷 肇事者或將面臨四年牢獄。20歲的北京工商大學女大學生小露在經(jīng)歷嚴重車禍并輾轉三家醫(yī)院搶救后,或將面臨4年的牢獄之災。2024年7月6日,小露與同校師姐小靜及首都體育學院的大學生小田在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附近自駕游時發(fā)生嚴重車禍。小田當場死亡,小靜搶救無效后死亡,而小露幸免于難。
2024年9月6日,德令哈市公安局以小露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她進行取保候審。2025年5月12日,德令哈市人民檢察院對小露提起公訴,指控她未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導致車輛翻車,造成兩人死亡、自己受傷及車輛損壞,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檢方建議判處有期徒刑4-5年。
2025年8月5日和2026年1月12日,該案在一審中進行了兩次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小露及其辯護律師們均做了無罪辯護,理由是車禍發(fā)生時駕駛汽車的是小田而非小露。最早到達現(xiàn)場并參與救援的卡車司機馬強出庭作證稱,他解開了主駕駛位的安全帶,把小田從車中救出來,但小田當時已經(jīng)死亡。
2026年1月13日,即第二次開庭翌日,小露被收押。兩天后,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小露為車禍發(fā)生時的司機,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小露當庭上訴。至2026年5月7日,此案二審尚未開庭。
小露、小靜和小田三人均為大學生,分別在2023年和2024年取得駕照。2024年7月初,她們相約到青海、甘肅一帶自駕游。三人租了一輛大眾牌白色SUV汽車,在甘肅蘭州匯合后出發(fā)。行車軌跡數(shù)據(jù)顯示,她們在2024年7月6日到達了青海湖畔和茶卡鹽湖,并在烏蘭縣的一處加油站加油。
加完油后大約半小時,即2024年7月6日19時10分許,車輛在沒有與其他物體碰撞的情況下駛下道路南側并翻車。救援者馬強和馬禮忠最先到達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小露坐在地上,意識不清。他們嘗試救援車內(nèi)人員,最終將小田從駕駛位救出,但小田已經(jīng)死亡。小靜在后排,受傷嚴重,隨后也被救出。
20歲的北京工商大學女大學生小露在經(jīng)歷嚴重車禍后,面臨4年的牢獄之災。2024年7月6日,小露與同校師姐小靜及首都體育學院的大學生小田在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附近自駕游時發(fā)生嚴重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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