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學生因瑣事鬧矛盾,家長稱其子多次被打。警方認定5人系毆打他人,對3人作出處罰。
孫先生是山東省嘉祥縣人,2025年時他的兒子小孫在滿硐鎮(zhèn)中學上初二。11月20日晚,小孫的班主任來電稱小孫在學校與同學發(fā)生矛盾。孫先生詢問得知,自11月19日至20日,兒子先后被同學毆打了4次,最后一次有多人參與。孫先生隨即向轄區(qū)派出所報案。
2026年1月16日至20日,警方出具了3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和3份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文書顯示,小孫與同學吳某因瑣事發(fā)生矛盾。11月19日,吳某兩次用腳踹的方式對小孫進行毆打。11月20日,兩人約架到校內男廁所互毆,期間碰到其他4名學生,這些學生也對小孫、吳某進行了踢踹。最終,3人被行政處罰,3人因未滿14周歲未予行政處罰,但認定了違法事實。
孫先生認為小孫系被毆打,申請了行政復議。2026年3月5日,嘉祥縣公安局出具《撤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理由是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孫先生拿到這份決定書后,要求校方對毆打小孫的吳某等人認定校園欺凌。
3月份,校方負責人表示不啟動校園欺凌認定,會促成對方賠禮道歉。3月12日,孫先生和親戚前往滿硐鎮(zhèn)司法所調解,遇到了參與調解的工作人員孫某。孫某到場后說自己喝酒了,今天不參與調解。孫先生回憶,他和親戚沒有理孫某,但孫某卻叫囂“你們是孬種”。孫先生打開手機錄像,結果被打倒在地。視頻中,孫某一拳將孫先生打倒在地,旁邊的工作人員趕忙上前扶起孫先生。
根據4月8日嘉祥縣公安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孫某是滿硐鎮(zhèn)政府返聘至滿硐鎮(zhèn)司法所的工作人員。他在調處糾紛過程中辱罵并毆打孫先生,造成孫先生倒地。警方以侮辱他人給予孫某500元罰款,以毆打他人給予其1000元罰款。
孫先生認為孫某作為參調人員,辱罵、毆打有損單位形象,申請了行政復議。5月9日,嘉祥縣政府維持警方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記者注意到,孫先生提出孫某上班期間醉酒打人一事,但警方未對該說法進行回應。
5月14日,孫某表示自己是退休返聘人員,專門做調解工作。他否認打人,但承認勸解時發(fā)生了口角。針對是否在參與調解時喝酒的問題,他予以否認,卻又稱,“我是退休了,喝點酒也不要緊,對吧?!彼f自己現在已經不工作了。
同日,嘉祥縣司法局工作人員表示,孫某系滿硐鎮(zhèn)政府退休返聘人員,事發(fā)后被解聘。滿硐鎮(zhèn)司法所也表示,孫某已經不在所里上班。一名現場參與調解的知情人士稱,事發(fā)當天孫某騎電動三輪車前往,稱自己中午喝酒了,不參與這件事。后來他辱罵了孫先生,導致孫先生倒地。
滿硐鎮(zhèn)中學負責人路某表示,小孫與吳某系相互給家長起外號引發(fā)矛盾,校委會討論后認為不是校園欺凌。后續(xù)一直是派出所在處理此事。5月9日,孫先生向山東省教育廳投訴了此事,滿硐鎮(zhèn)中學顯示為“待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