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遠縣法院審結一起尋釁滋事罪案件。三名男子酒后因瑣事毆打他人,致兩人受傷,最終均被法院判刑。
案情簡介
被告人包某、王某、張某酒后因瑣事與被害人馬某、李某發(fā)生口角。隨后,三人對兩名被害人進行毆打,致一人傷情構成輕傷二級,一人傷情構成輕微傷。案發(fā)后,包某主動提供關鍵線索,協(xié)助公安民警成功抓獲同案犯兩名同案犯。
審理過程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三名被告人酒后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懲處。案發(fā)后,包某協(xié)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現(xiàn),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其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系累犯,依法應予以從重處罰;三名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酌定從輕處罰。綜合犯罪事實、情節(jié)、前科情況、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認罪悔罪表現(xiàn),判處包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其中王某、張某緩刑二年)。
飲酒絕非違法犯罪的“免責擋箭牌”,酒后更需理性克制,切勿沖動滋事、釀成禍端。日常生活中,鄰里、陌生人之間發(fā)生矛盾糾紛,應通過理性溝通、合法途徑平和化解,嚴禁酒后逞強耍橫、無事生非、暴力傷人。任何借酗酒滋事、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曾受過法律懲處的人員,更應常懷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嚴守法律底線、真心改過自新,切勿心存僥幸、重蹈覆轍,對于屢教不改的累犯,司法機關將堅決依法從重懲處,絕不姑息。
下一步,靖遠縣法院將持續(xù)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行為,全力維護平安、有序、和諧的社會治安環(huán)境,切實守護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與合法權益。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庫公布了一則關于民事案件中正當防衛(wèi)認定及適用的參考案例:張某文訴劉某甲侵權責任糾紛案
2026-05-20 13:55:57男子酒后毆打女兒警方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