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柄堯律師表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對于管轄沒有爭議的刑事自訴案件,只要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jù),人民法院就應當予以受理。解釋同時明確,對于具有缺乏罪證等情形的,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
死者父母也可以對涉嫌家暴者提起民事訴訟,若人民法院查明涉嫌家暴者的行為和自殺行為存在侵權行為意義上的因果關系,也會根據(jù)其過錯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東衛(wèi)(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認為,代夫跳樓身亡一事目前不好認定為家庭暴力,因為需要證據(jù)證明家庭暴力是長期的、持續(xù)性的行為,如果只是輕微地打,沒有傷情,一般夠不上家庭暴力。他表示,家庭成員之間有經(jīng)常性的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等對身體和精神的侵害行為,可以認定為家庭暴力。關鍵是需有證據(jù)證明孫某有經(jīng)常性的侮辱、誹謗、威脅等行為。
陳小虎表示,家庭暴力并未限制性別,無論男女,遇到家暴可以報警處理,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報警是一個搜集證據(jù)的方式,有筆錄、錄音錄像等,遭遇家暴后也可由社區(qū)、村委會或者當?shù)卣块T等出面調解。如果因家暴受傷,相關醫(yī)療診斷證明、鄰居證人證言等證據(jù)一定要保護好,可據(jù)此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通過起訴維護個人合法權益。
2024年1月24日,即將年滿35歲的代夫從自家8樓的空調板上墜下身亡。事發(fā)前,代夫和妻子孫某曾發(fā)生爭執(zhí)。家屬稱,代夫生前遭受妻子追打和持續(xù)精神施壓,最終跳樓身亡
2026-06-08 09:25:21男子疑遭妻子家暴跳樓身亡調查代鴻和前妻許虹為了給死去的兒子討個說法,已經(jīng)奔波了兩年多。他們聲稱,35歲的獨子代夫在2024年1月24日早上因被兒媳孫某追打至8樓廁所外的空調板上,并遭受持續(xù)的精神施壓后跳樓身亡
2026-05-29 13:29:00男子疑遭家暴跳樓父母告兒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