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別姬》的電影與原著對比,主要修改了四個地方:
一是幼年的小豆子負氣將母親留下的大衣燒掉了,原著中并沒有這個故事。
二是添加了背《思凡》背錯的時候小石頭用煙斗撬小豆子嘴的場景,原著中同樣沒有這個故事。
三是文革時火中救劍的人改成了菊仙,而不是程蝶衣自己。
四是結(jié)局時程蝶衣自刎,而原著是他清醒了過來過上了正常人生,用了四個字“戲演完了”。

粗粗就這四件事來看,其實除了第四條以外,其他算是電影中的小插曲。其實,自刎是一個不錯的結(jié)局。既然前面“不瘋魔不成活”是對程蝶衣的唯一寫照,那么這個結(jié)局或許是唯一可能。在劇中的最后,段小樓逗他似的讓他又背《思凡》,蝶衣聽到“我本是男兒身”的時候,整個人愣住,因為那個時候他終于從夢里清醒了過來,認識到了自己是個男人,自己不是虞姬,自己愛上了不該愛的人,他在那個時候才終于從戲臺上脫離了。然而那清醒,只持續(xù)了短短的數(shù)秒。不知是出于對不堪回首的人生的逃避,還是對戲割舍不下的懷念,他最后還是選擇了重返舞臺,將這出戲轟轟烈烈地演完,為這戲夢人生畫上一個合適的句號。

兩個固守于愛、固守于信仰的人,一個以死保住了自己的清白,一個以死回復(fù)了最初的自己,只剩下那個曾經(jīng)叱咤江湖的“霸王”站在那里。一個人在舞臺中央,那么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