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得一提時,從目前的情形來看,若想遣返回令完成,必須先給其“定罪”,而且最好是經(jīng)濟上的罪名,然后給出美方足夠的、可靠的證據(jù),便有可能“名正言順”。
今天,關于令完成出逃美國的消息,再次被點燃,《紐約時報》8月3日引用美方官員的說法稱令完成現(xiàn)在美國,中美正磋商將其遣返。
那么,問題來了,令完成如果真的在美國,能被遣返嗎?該如何遣返?
首先,一個必須要正視的問題,令完成,既不是官員,也未被官方正式宣布為不法商人,關于其最正式的公開信息,也只是他的兩位官員哥哥被調(diào)查后,國內(nèi)多家媒體引述香港南華早報的報道稱,“內(nèi)地商人令完成正在接受調(diào)查”。所以,對其追逃的難度,比之前歷經(jīng)多年斡旋遣返的賴昌星,以及被列入“獵狐計劃”、但目前仍然“逍遙”在加拿大的前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之子程慕陽更大。
遣返,是一個比較通俗的詞,在追逃犯罪人員上,國際上最常用的詞是“引渡”。但國際引渡合作,面臨很多限制,比如政治犯罪例外原則、死刑不引渡原則等等。而目前能看到的引渡名義,也只能是在令完成經(jīng)濟犯罪的基礎上引渡。
北京師范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向曾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中國經(jīng)濟犯罪嫌疑人外逃的目的地主要是澳大利亞、加拿大和美國。中國海外追逃一般有四種方式,最主要的是引渡,此外還有引渡的三種替代手段:遣返、異地追訴、勸返。2009年,涉案金額近1億元的特大金融詐騙案件主犯之一沈磊被成功引渡回國。
但不得不面對的是,沸騰君(賬號:xjb-feiteng )通過搜尋相關資料得知,從1993年,中國與泰國簽署引渡條約開始,截至2014年7月底,中國只與38個國家締結(jié)雙邊引渡條約,其中,既不包括程慕陽所在的加拿大,也不包括令完成疑似所在的美國。
不過,沒有引渡條約,并不意味著束手無策。中美之間,依然可以援引多邊公約來開展引渡合作。比如中國和澳大利亞的雙邊引渡條約尚未生效,和加拿大之間沒有引渡條約,但三個國家都是《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聯(lián)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成員,“這些公約里面也有引渡條款,中國可以援引國際公約的引渡條款開展合作。”
而具體到令完成,美國國務院官員一位官員在回復財新記者有關問題時稱,不對特定調(diào)查或案件置評,“美國與中國通過中美執(zhí)法合作聯(lián)合合作小組(US-China Joint Liaison Group on Law Enforcement Cooperation)在雙方關心的執(zhí)法問題上保持定期合作,包括逃犯和反腐敗”。
中美執(zhí)法合作聯(lián)合合作小組(簡稱JLG),長期關注時政的人,應該會有印象。而且這一小組,在對外追逃追贓工作中,的確發(fā)揮了不小的作用。1998年自中美執(zhí)法合作聯(lián)合聯(lián)絡小組成立以來,中美在包括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案的許多案件上進行了成功合作。2004年4月,通過JLG合作平臺,中方成功將涉嫌侵吞中國銀行數(shù)億美元資金的主犯余振東從美國遣返回國。
值得一提時,從目前的情形來看,若想遣返回令完成,必須先給其“定罪”,而且最好是經(jīng)濟上的罪名,然后給出美方足夠的、可靠的證據(jù),便有可能“名正言順”。據(jù)財新記者采訪的那名不愿具名的美國官員即表示:“我們繼續(xù)強調(diào),中方有責任向美國官員提供重要、清晰和令人信服的證據(jù),以允許我們的執(zhí)法部門處理調(diào)查、移交以及起訴逃犯。”
師出有名之后,遣返令完成,或許還將面臨繁瑣的程序問題。美國警方若想抓捕令完成,必須依美國當?shù)胤?。而令完成并非違反現(xiàn)居住國法律的犯罪嫌疑人,其涉嫌犯罪的行為即使被中國佐證,其嫌犯身份也有待美國當?shù)胤烧J可。
無論是引渡,還是遣返、異地追訴等形式,其處理時間長、手續(xù)繁瑣,而且面臨很多限制,比如遣返很多都是以“非法移民或者非法居留”的名義,相比之下,勸返則更加高效。勸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引渡替代手段,即說服外逃人員自愿回國投案。但要想把令完成勸回來,這個說服工程也相當艱巨。
不過,讓我們不那么悲觀的是,2014年以來到現(xiàn)在,中國已經(jīng)完成10項引渡和刑事司法協(xié)助條約的談判。我國與泰國,俄羅斯,白俄羅斯,蒙古,吉爾吉斯斯坦等一些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并且參與了很多實際上涉及引渡問題的公約,比如《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等等。
截至2014年7月底,我國除了與38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外,也與51個國家簽訂含有刑事司法協(xié)助內(nèi)容的條約;截至2014年11月,中國已對外締結(jié)39項引渡條約(其中29項已生效),52項刑事司法協(xié)助條約(其中46項已生效)。中國先后與美國、加拿大、法國、西班牙等簽訂刑事司法協(xié)助條約。
此外,中國還積極參與“協(xié)助國分享被沒收資產(chǎn)”和《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2013年6月,中國與加拿大談判完成"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chǎn)協(xié)定",這是中國就追繳犯罪所得對外談判的第一項專門協(xié)定;2014年10月,中美雙方同意推動在調(diào)查、追蹤、凍結(jié)、追繳、返還腐敗資產(chǎn)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等等。這一些措施都讓我們看到了讓程慕陽以及令完成回國的希望。沸騰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