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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追究地鐵野蠻施工的責任

2018-07-13 10:49:38  燕趙晚報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必須追究地鐵野蠻施工的責任

7月5日至7日,深圳地鐵在施工時挖斷7根電纜,導致大片區(qū)停電。時隔3天,深圳地鐵在施工時又不慎挖破了地下供水主管道,影響到居民用水。針對此事,深圳地鐵集團公司回應稱,造成兩次事故的施工方不是同一家公司,目前問題已經得到解決。在此之前,深圳供電局微博曾多次追問:“大家的命都是空調給的,您別大熱天挖我電纜哇”“三天兩起挖斷7根,地鐵野蠻施工是要讓電纜經脈全斷嗎?”(7月12日《北京青年報》)

城市地下管網、線路錯綜復雜,地鐵施工空間有限,出現挖斷電纜、水管的現象,一定程度上其實難以做到完全避免。但是,且不說如此接二連三出事故已經明顯超出“偶然”和“意外”的概率,深圳供電局此前發(fā)布的微博就稱,“明明寫著‘下有高壓電纜嚴禁開挖’,你還挖,你又挖……”這說明,對于地下電纜的分布情況,已經有明確的告知,并且這種做法也是嚴禁的。那么,在此就有必要追問,施工方為何會對明確的告知和規(guī)定置若罔聞?底氣何來?

事實上,對于連續(xù)出現的挖斷電纜現象,當地供電局也只能在微博上“怒懟”一番,或許也從側面說明,在現實溝通中,供電局拿這種“一意孤行”的粗暴施工可能也是有心無力。而其原因很可能就在于,相較于保障地鐵施工的工期和進度,粗暴施工,乃至挖斷電纜也在所不惜,是可以被容忍的。甚至在這種“大局”面前,電纜損壞、水管爆裂所給市民生活帶來的不便,也是被視為應該接受的。據深圳市供電局相關負責人提供的數據,今年上半年,深圳共發(fā)生野蠻施工導致輸電電纜受損99起,其中地鐵施工11起,占總數的11%,而2015年至今,地鐵施工在福田區(qū)共導致電纜破壞35次。如此頻發(fā)的施工破壞現象,為何未能得到有效改觀,讓人深思。

近年來,不少城市都在推進地鐵建設,這本是城市基建和交通改善的好事,過程中給市民帶來一些不便也未嘗不可以理解。但是,這種理解不應該是對粗暴施工和為了趕工期而“亂來”的無條件包容。像地下線路摸排這些工作,施工前各個部門有沒有對線路情況進行充分而必要的溝通?施工方對于明確的告知和提醒,有沒有足夠的重視?這些問題若不事先解決,地鐵施工出現事故的幾率無疑將大大提升,也是額外給市民添堵,當然就不屬于必要的包容范疇。對此現象,相關部門應及時出手干預,對不規(guī)范的施工行為,就應該嚴肅追責。

現在都在談城市的精細化管理,其中城建施工的精細化、科學化、規(guī)范化,便是非常重要和基礎的一環(huán)。這一環(huán)節(jié)不抓好,不僅可能在施工過程中帶來問題,也很可能為未來的城市基礎設施安全埋下隱患。對這次頻密出現的事故,當地相關部門要求各單位要依法依規(guī)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強化安全監(jiān)管措施,加強事前預控、事中監(jiān)管和事后嚴肅處置。這對于其他城市的市政施工同樣不無啟示。

(責任編輯:費琪 CN001)
關鍵詞:野蠻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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