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轉移支付退出機制還不健全。如去年上報的94個專項轉移支付中,84個未明確實施期限或退出條件;部分專項清理整合不到位,仍按原渠道、原辦法分配和管理。
——有些專項資金安排交叉重疊。如財政部、發(fā)展改革委在其管理的專項轉移支付中,設立水污染防治等4個相同或類似專項,分別安排預算276.8億元、80.7億元。
——有些專項轉移支付管理不夠嚴格。如有27個專項年初預算2023.11億元全部未細化到地區(qū),有29個專項預算未提前下達地方;發(fā)展改革委分配國有工礦棚戶區(qū)改造等4個專項時,存在同一地區(qū)適用不同區(qū)域補貼政策等情況。
政府債務余額27.3萬億元:警惕局部違規(guī)舉債
當前,我國政府債務情況備受國際關注。決算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末,我國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余額、專項債券余額和非政府債券形式存量政府債務余額合計153164.01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準的余額限額171874.3億元以內。
此外,到2016年末我國國債余額為120066.75億元,包括內債余額118811.24億元和外債余額1255.51億元,也控制在全國人大批準的國債余額限額125908.35億元以內。
這意味著,截至2016年末,我國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余額為27.3萬億元。據(jù)財政部測算,我國政府負債率為36.7%,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不過,胡澤君指出,當前也要警惕部分地方政府債務增長較快,有的還違規(guī)舉債。
審計報告指出,至2017年3月底,審計的16個省、16個市和14個縣本級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政府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余額,較2013年6月底增長87%,其中基層區(qū)縣和西部地區(qū)增長超過1倍。
此外,7個省、6個市和5個縣本級2015年以來,通過銀行貸款、信托融資等形式,違規(guī)舉借的政府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債務余額有537.19億元。還有4個省、2個市和2個縣尚未成立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
張少春表示,財政部門已出臺進一步舉措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如組織全面清理整改不規(guī)范的政府融資擔保行為,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建立跨部門聯(lián)合監(jiān)測和防控機制,大力推進舉債融資信息公開,保持對違法違規(guī)融資擔保行為的查處問責力度,并規(guī)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運用,嚴控PPP項目支出責任規(guī)模,切實防范隱性政府債務風險。(原題為《財政運行穩(wěn),經濟才能行穩(wěn)致遠——從兩大報告看2016年中央財政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