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高合同&走流水
“您好,請問您需要貸款嗎?”生活中,一些人常接到此類主動提供貸款服務的電話?;蛟S,這些電話除了來自于中介公司和正規(guī)小額貸款公司外,電話的背后或許也有“套路貸”的犯罪團伙?!疤茁焚J”的陷阱就在我們身邊。
在上海高院公布的案例中,家住上海市的杭飛(化名)就是從看到微信朋友圈中的一條信息開始,掉入“套路貸”的陷阱。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僅一年后,杭飛被詐騙團伙賣掉一套價值194萬元的房子來還欠款。
2015年1月中旬,時年17歲的杭飛在朋友圈看到一條消息:“16歲以上未成年人只要憑一張身份證,即可在當天拿到3000-5000元的放貸,因為你是未成年人,無需還貸,無需負法律責任。”出于貪小便宜的心態(tài),杭飛加了對方微信。
當月24日,一家餛飩店里,杭飛見到了放貸的傅某、郝某等人,在他們的誘騙下,小杭借款4萬元。而后,杭飛通過王某、唐某認識了瞿某。經過商談,決定由瞿某作為資方向杭飛放貸4萬元。
第二天,瞿某和唐某通過銀行給杭飛打款16萬元,但是實際上,杭飛拿到手的僅僅只有5000元。
杭飛又按照瞿某的要求,當場從16萬中取了12萬元現金還給了瞿某,剩下的4萬元交給了傅某等人。傅某、郝某、朱某等人現場瓜分了其中的3.5萬元作為中介費。杭飛實際僅拿了5000元。
其實,這個過程,就是瞿某等人“空放”高利貸16萬元給杭飛。“空放”,簡單來說就是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也就是高利貸。一位從事“空放”3年的網友介紹,“空放”最重要的就是看有沒有房子。
而打款給杭飛賬戶16萬元,這一舉措正是“套路貸”中所謂的“走賬”,為日后他們的追債留下銀行流水的“證據”。
此時,涉世未深的杭飛始終認為自己是未成年人,拿到的5000元不用負法律責任。
借款之后的半年,杭飛過得風平浪靜,也沒有人來催促他還款,杭飛也只當占到了點便宜,沒把房子的事放在心上。直到他剛剛過完18歲生日的幾天,瞿某等人打著要債的旗號再次出現。
瞿某告訴杭飛,他所借的16萬元經過這幾個月,“利滾利”已達90萬元,逼迫杭飛還款。
直到此時,“套路貸”的詐騙形式已經形成,不過這僅僅是初級的“套路貸”。
法治周末記者采訪了解到,至少在5年前,這種詐騙形式就已經存在。放貸人通過以“貸款利息”“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等,并制造銀行流水。此后,放貸人可以憑借合同、流水等證據去法院、公安處提起訴訟或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