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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法院認定尹錫悅發(fā)動戒嚴致精神損失 須支付賠償

韓法院首度認定尹錫悅發(fā)動戒嚴致精神損失 須支付賠償

韓法院首度認定尹錫悅發(fā)動戒嚴致精神損失

當地時間25日,就104名韓國市民因韓國前總統(tǒng)尹錫悅發(fā)動緊急戒嚴受到精神傷害要求賠償一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尹錫悅有民事賠償責任,要求尹錫悅向每一名原告支付1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518元)賠償金,共計104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5.39萬元)。這是韓國法院首度作出相關判罰。

法院表示,緊急戒嚴給原告帶來了恐怖和不安、挫敗感以及羞恥心,尹錫悅須進行賠償。(總臺記者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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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3日,時任韓國總統(tǒng)尹錫悅發(fā)布緊急戒嚴令。同月14日,韓國國會通過對尹錫悅的彈劾動議案,尹錫悅總統(tǒng)職權隨即停止。今年1月15日,尹錫悅首次被捕,成為韓國憲政史上第一個被逮捕的現任總統(tǒng)。3月8日,尹錫悅獲釋。4月4日,韓國憲法法院宣布通過對尹錫悅的彈劾,尹錫悅被罷免總統(tǒng)職務。

7月10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擔心(嫌疑人)銷毀證據”為由簽發(fā)拘捕令,尹錫悅再次被捕,主要涉及其妨礙執(zhí)行特殊公務、濫用職權等內亂罪相關嫌疑。尹錫悅被拘留后,特檢組多次對他進行傳喚調查,尹錫悅均未出席。

(責任編輯: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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