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辱母者,被判無期徒刑”。今天的熱點事件,是沉重的顏色。
在曝出這起事件的媒體官網(wǎng)上,相關報道被標上了三個標簽詞:刺死、侮辱、高利貸。將它們的順序倒過來,就是這篇媒體報道的梗概——一個逐步滑入絕望,并終于爆發(fā)的故事。
據(jù)媒體報道,2016年4月,山東女企業(yè)家蘇銀霞向地產公司老板吳學占借款135萬元,月息10%,后無力還款。在自家的公司里,蘇銀霞與兒子于歡被吳學占及手下限制自由。兩天里,吳學占的“催債手段”不斷升級。最“輕”的一種方法,是將蘇銀霞按進有污物的馬桶里。種種令人難以啟齒的凌辱,都是當著蘇銀霞兒子于歡的面進行,“被按在旁邊的于歡咬牙切齒,幾近崩潰。”
從現(xiàn)有信息看,當?shù)鼐降奶幹檬牵骸懊窬M入接待室后,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此時,情緒激動的于歡從桌子上摸出一把刀,捅傷了四名催債人。事后,一死,兩重傷,一輕傷。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媒體報道,法院認定,“不存在防衛(wèi)的緊迫性”。
爭議四起。
相信對于這篇報道,沒有一名讀者會不感到憤怒與震驚,長安君(微信ID:changan-j)也不例外。但在媒體披露本案已經進入二審階段的現(xiàn)在,長安君也不愿意輕易為風云激蕩的輿論場,再添上一把火。哪怕這把火,是由正義感點燃。因無論以什么名義,烈火過后,焦土僅存。
在目前這個時刻,有兩點,讓長安君選擇慎言:一是媒體報道中,“另一方”說法的暫時缺失。在不平衡的信息面前,理性的判斷無從做起。讓“惡人”也說話,讓參與處置的警方、法院方面的聲音發(fā)出來,更有助于我們全社會厘清真相,并以此為基石,作出各自的價值選擇;
二是輿論標尺和司法標尺并不總是統(tǒng)一的。此案已經上訴,對還在進行中的案件,我們既然期待全社會有足夠的容納度,讓一切質疑自由發(fā)聲,就應同時容許司法也有一定“定力”,在輿論鼎沸之中,堅持該堅持的東西,改掉必須改掉的東西。
在這個一切還在“進行時”的時刻,長安君有三句話想說:
第一句:雖然風聲四起,政法人應當感謝輿論監(jiān)督,因為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對于這篇報道的“走紅”,撰寫報道的媒體記者,在微信朋友圈中留下了這樣的文字:“平心而論,此稿質量上并非佳作,只是…..由人及己,使所有人茫然無措喪失了安全感,就像采訪那夜我迷航在霧霾深重的麥子地里一樣,讓此事得到了格外的關切”。
這名記者有著無愧于這個職業(yè)的敏感性:安全感。三個字,一語中的。
社會公眾對此事的高度關注,源自對兩種公權力做法的不解:一個是警察,一個是法院。面對彼情彼景,他們的做法,是否違規(guī)乃至違法?相信此案肯定已經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而將這一事件置于陽光之下,既是媒體的力量,也是全社會“圍觀”的力量。
對這樣的輿論監(jiān)督,政法君不必有“排斥心理”。人民對正義與安全的需求,是司法前進的方向。這一對概念落在現(xiàn)實時,并不總是完美的。或許,是政法君有錯,有錯改之,遮掩無益;或許,是雙方理解認識不一致所致,那就誠懇溝通之,盡力贏得諒解;或許,是信息披露太有限導致,那就及時回應、拿證據(jù)回應,身正不怕影斜。
沒有誰天然要找誰的麻煩,眾目睽睽才有可能將“庸、懶、亂”三種作為,降到最低。對于輿論監(jiān)督,司法者應當常懷警醒,又心存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