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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狗藥異煙肼:投放藥品是一種互害的行為模式

2018-08-11 10:10:05  光明網(wǎng)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異煙肼毒狗,是在用互害的方式解決問題

光明網(wǎng)評論員:異煙肼,這個生僻的字眼,這兩天成為了網(wǎng)絡空間的熱詞。

日前,一篇名為《遛狗要栓繩,異煙肼倒逼中國養(yǎng)狗文明進步》的文章被不斷的轉發(fā)。作者在文章中介紹了一種名為“異煙肼”的抗結核藥物,這種藥物對人體無害,但對犬類具備非常強的毒殺作用。這個冷知識一經(jīng)在社交平臺上傳播,立刻得到一眾網(wǎng)友的驚呼,認為找到了對抗流浪狗和不拴繩的寵物狗的妙招,要下單買藥毒狗。而現(xiàn)實中,確實有人這么做了。在北京,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有人在小區(qū)內故意大面積撒播含有異煙肼的餌料對不栓繩的寵物犬進行清除的事件。

必須明確的是,投放異煙肼,屬違法行為。有醫(yī)務工作者表示,異煙肼對人也有毒性,嚴重也會致命。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投放毒害性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投放毒害性物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有律師解釋:“該罪不需要造成既成事實后果才入罪,也不存在未遂。只要完成了投毒,具有主觀故意,該罪名就成立。無論以何種形式、何種動機去對狗投放毒物,都是可以入刑的。”

厘清該行為的法律后果,并不意味著討論結束。異煙肼毒狗的倡議一經(jīng)發(fā)出,即收獲廣泛響應,這樣的情形是值得深思的。

養(yǎng)狗不文明行為,已被詬病多年。諸如不牽繩造成的安全隱患,不清理排泄物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以及一些極端愛狗者以侵犯他人權益的方式彰顯愛狗之情,這些情形多年來已在不養(yǎng)狗群體中醞釀了強烈的反制情緒。而這些行為常在法律統(tǒng)攝的范圍之外,難以得到足夠的公力救濟;加之前段時間狂犬疫苗造假事件,短時間內催生了恐慌情緒,投放異煙肼毒殺犬類的方式,被不少人圈中為解決問題快捷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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