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一些企業(yè)為了沖業(yè)績可能會采取各種措施,但這不應以犧牲員工的基本權益為代價。員工之所以“已讀不回”,可能是出于憤怒和不滿,但不敢表達,最終只能在老板的怒罵下被迫回復一句“收到”。盡管這種安排不合理甚至涉嫌違法,但普通員工往往處于弱勢地位,無可奈何。
涉事負責人在回復中沒有提及員工的權益和想法,似乎認為不必征求員工意見。他的語氣不容置疑,命令式的口吻表明他需要的只是“收到”的回復。然而,如果員工沒有其他選擇,這樣的回復又有什么意義呢?無非是為了事后萬一有人追究時,能拿出這些“收到”作為證據。
所有企業(yè)負責人都應明白,自己只是企業(yè)的管理者,不能因此而凌駕于法律之上。員工與企業(yè)簽訂的是勞動合同,而不是賣身契,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都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現實中的困境在于,很多老板認識不到這一點,或者明明知道卻依然我行我素。
以此次事件為例,本是老板在剝奪員工權益,結果他卻很生氣。他從未考慮過員工看到這樣的要求會不會生氣。在他眼中,員工不過是任其擺布的工具。這不僅是素質問題,更是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識和對員工的尊重。
誠然,年底企業(yè)任務較重,需要集中突擊許多項目。但為什么不能和員工好好商量,給予足夠的加班費,用企業(yè)福利激勵員工共同面對困難、分享成果呢?很多時候,目的一致,但方法和理念錯誤,只會適得其反。
員工與企業(yè)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雙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最近,一位網友在社交平臺上分享了一張截圖,展示了一位企業(yè)負責人與員工之間的群聊記錄,引起了廣泛關注
2024-11-30 21:22:02媒體:罵員工已讀不回豈止素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