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鵬在南京打拼了多年,為了給孩子一個安樂窩,他決定購買一套拆遷安置房。2020年,一位本地朋友介紹稱可以通過關系在江浦街道買到低價的拆遷安置房,每平方米單價比周圍普通商品房便宜近2000元。盡管蔣鵬知道拆遷安置房交易存在諸多政策限制,但在看到交易合同、發(fā)票,并聽中介解釋后,他還是選擇了相信。中介聲稱這些房子是因為一些拆遷戶選擇現(xiàn)金補償而空出來的,可以將拆遷補償協(xié)議中原房主的名字過戶給購買人。
2021年,蔣鵬賣掉老房子,交錢并簽訂了《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協(xié)議》,買下了一套90多平米的安置房。他花了10多萬元裝修房子并將其出租,準備等孩子大學畢業(yè)后收回自用。然而,房產(chǎn)證遲遲未辦下來,中介解釋說要分批處理。直到2022年1月,蔣鵬接到警方電話,得知自己被騙了。原來,陳某等人向原房主租賃了房子,然后轉手賣給了他們。
判決書顯示,從2015年8月至2022年1月,南京浦口區(qū)江浦街道環(huán)保科原副科長陳某伙同江蘇天祿夢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剛以及多位房產(chǎn)中介,謊稱出售低價拆遷安置房,偽造《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協(xié)議》及相關印章,累計詐騙360名購房人4.28億元,用于償還債務、消費和投資虛擬幣。陳某供述稱,他在早年的拆遷工作中墊付了錢,想通過賣假房子填補窟窿。他們提供偽造的拆遷補償協(xié)議、預存款協(xié)議、申購協(xié)議,冒充房主簽字,向熟人銷售。為維持騙局,他們租了很多房子虛假交付給購房人,還用詐騙來的錢高價購買安置房交付給一些盯得緊的買家。
陳某和張某剛不斷騙新客戶的錢去填補前面的窟窿,甚至高價回購了何某以200萬元價格買過的三套房,以避免暴露真實情況。最終,騙局因無法繼續(xù)維持而被揭穿。法院查明,張某剛與中介共收取320人款項39374.43萬元,案發(fā)前退還48人全部損失。陳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處罰金五百萬元;張某剛因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另有一名房產(chǎn)中介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處罰金二百萬元。
近日,江蘇南京市一街道辦副科長因假賣拆遷房騙得4.28億元,被判刑15年,引發(fā)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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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1:27:15深圳一卡車撞上人行天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