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賣慘終成空
國家安全機關近日破獲了一起境內(nèi)人員在境外反華組織教唆下,偽造“受迫害”材料,損害國家利益的案件。該案件中,張某因企業(yè)經(jīng)營不善背負債務,萌生了赴境外務工的想法。出國后,張某面臨高昂的生活成本和缺乏保障的工作境況,時刻有被遣返的風險。這時,某境外反華組織伸出援手,教唆張某編造在境內(nèi)“受迫害”的故事,并承諾通過“政治庇護”獲得合法居留身份。在該組織的安排下,張某多次參加我駐外使領館前的反華活動。
為提高“受迫害”的真實性,反華組織提供了一份劇本,要求張某拍攝影像資料。張某聯(lián)系境內(nèi)親屬金某,請求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金某明知此行為違法,但在張某利誘下,組織兩名人員假扮警察,前往張某父母家中偽造現(xiàn)場,拍攝了所謂“警察暴力執(zhí)法”的照片并發(fā)送給張某。然而,境外反華組織收到照片后并未履行對張某的承諾,張某個人境況仍未改變。
國家安全機關掌握情況后,依法對涉案人員開展行政執(zhí)法工作。起初金某試圖避重就輕,但在扎實證據(jù)面前,最終如實供述了違法事實。張某為一己之利,參加境外反華活動,抹黑祖國,為反華勢力提供煽宣“彈藥”,但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金某在明知張某要求違法的情況下,仍組織人員偽造相關材料。這些行為不僅觸犯國家法律,還損害國家形象,危害國家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七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在境外受脅迫或受誘騙參加間諜組織、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gòu)如實說明情況,或入境后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說明情況,并有悔改表現(xiàn)的,可以不予追究。
廣大公民應擦亮雙眼,保持警惕,如遇境外反華組織誘騙欺詐等可疑情況,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wǎng)絡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shù)貒野踩珯C關進行舉報。
8月15日,國家衛(wèi)健委網(wǎng)站通報了肖某董某瑩事件的調(diào)查處置及問責情況
2025-08-15 18:19:10董某瑩姑姑為其偽造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