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在接受采訪時,滿是悲痛與困惑。她提到,2022年9月,她的丈夫許某在家門口被一名男孩殺害,而雙方互不認識。案發(fā)時,兇手還不滿14周歲,許某則已44歲。
歷經(jīng)近三年的司法程序,2025年7月,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該男孩小陌有期徒刑13年。徐女士表示,對于手段惡劣的未成年人犯罪應加重處罰,并希望搞清楚兇手的真正動機。
時間回溯至2022年9月26日晚。當晚,徐女士與丈夫在家中吃飯看電視,十點多鐘曾聽到時斷時續(xù)的敲門聲。晚飯后,許某起身出門倒垃圾。徐女士回憶說:“一出門我就聽他(丈夫)說了一句‘你要干啥?’那門都還沒關上,然后就聽著呼嚕呼嚕響,我就趕緊往外跑。”沖出家門時,她看到一名陌生男子將丈夫推到對面鄰居門上后逃離,而許某倒在地上,口鼻流血,身下很快滲出大片血跡。
徐女士與鄰居立即報警。令人意外的是,行兇者小陌也在逃回家后撥打了報警電話。案卷材料顯示,小陌出生于2008年11月,案發(fā)時未滿14周歲。當日22時20分許,他攜帶匕首、鐵錘等工具,佩戴面具從家中出發(fā),22時30分許在淄博市周村區(qū)某生活區(qū)樓道內與許某相遇,隨后持匕首多次刺切許某胸部、肩部,致其主動脈弓破裂及上腔靜脈斷裂,因急性大出血死亡。經(jīng)鑒定,許某胸部最大傷口長達19cm,深達胸腔,胸腔臟器外露,足見作案手段之殘忍。
案發(fā)次日,小陌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此后被批捕。2023年10月被取保候審,2024年10月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此后被監(jiān)視居住,2025年7月被逮捕。這一司法進程的關鍵,源于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新增規(guī)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近日,山東淄博一名未滿14歲男孩刺死陌生男子的案件引發(fā)廣泛關注。2022年9月,被害人許某出門倒垃圾時,在家門口被這名男孩殺害,雙方互不認識,案發(fā)時兇手還不滿14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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