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何為“全能神”
創(chuàng)始人逃往國外
《宗教藍皮書:中國宗教報告(2013)》(下稱《報告》)稱,“東方閃電”,又稱“全能神”或“實際神”。這個在上世紀90年代初在中國中部地區(qū)出現(xiàn)的教派歷經了多次演變。歷年來,發(fā)生在全國多地的多起自殺、他殺等刑事案件均與該教有關。1995年11月,“全能神”被中國政府確定為邪教組織。
由于不斷受到警方打擊,2000年9月6日,創(chuàng)始人趙維山偕楊向彬等人竄逃至美國。
2005年上半年,趙維山設立了互相制約的“監(jiān)察組”,成員包括其在內的7人,為全能神教的權力核心。
《報告》指出,從2012年12月“東方閃電”的活動情況看,全國多地都有他們的組織。在廣州自12月12日至16日便先后發(fā)生了32起涉及130個全能神信徒的聚會。參加這次活動的以中年婦女為主,但也不乏老年人和青少年參加,例如在浙江蘭溪參加活動的該派信徒中,年齡最大的85歲,最小的只有18歲;這些人中有退休人員、個體戶、工人、商人,也有大學生,甚至有的學生為了傳教,荒廢了學業(yè)。
“東方閃電”明顯帶有黑社會性質
為發(fā)展教徒和傳教,除拉關系、愛心感化、送錢送物外,女色誘惑、暴力毆打、非法拘禁等都是“全能神”成員常用的手段。
“全能神”為發(fā)展教徒所發(fā)的非法刊物《關于傳福音工作的原則》中寫道:“如知情人帶路、拉關系、交朋友、愛心感化、建立感情、軟磨硬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堅持長期使用,必要時還得會用絕招。為使人得到拯救,必須不擇手段。”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稱,“全能神”邪教專設“護法隊”,毆打不愿入教或意圖脫教的人。中部某縣“全能神護法隊”曾在12天內制造8起搶劫、毆打案件,受害人被打斷四肢、割去耳朵。
《報告》稱,“東方閃電”不只是在教義上歪曲基督教,而且明顯帶著黑社會性質,對脫教者或不信者采用手段之卑劣和殘酷都是其他邪教遠不能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