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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宣誓無效立失任職資格 不得再次宣誓(6)

2016-11-07 10:59:23    新華網(wǎng)  參與評論()人

人大釋法:宣誓無效立失任職資格 不得再次宣誓

10月12日,“青年新政”梁頌恒、游蕙禎在宣誓過程中刻意更改誓詞,涉辱國“播獨”

此前報道:

人大審議香港基本法解釋草案:不能坐視不管

據(jù)新華社5日消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張德江委員長出席。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guān)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

張平副委員長主持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156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shù)符合法定人數(shù)。

受委員長會議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作了關(guān)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guān)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的說明,介紹了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立法含意和所包含的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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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眾抗議“港獨”分子辱華:你可以不做中國人,但你不可以這樣侮辱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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