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也最常見的一個歸納是,“都是體制的鍋”。
某種意義上,這話沒錯,也點出了癥結(jié)所在:長期以來,中國的籃球,是“管辦不分”的,籃管中心,可以說是“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一個生動注腳。
怎么不分呢?很簡單,總局下設的籃球運動管理中心,司局級,是總局的事業(yè)單位。籃球協(xié)會,按說是一個“社團法人”、群眾社團,不應該有行政級別。但其主席,又由總局的副局長兼任(副部級),籃管中心的主任們,則會在這個協(xié)會里面兼任副主席、秘書長等職位。
簡單來說,籃管中心和籃協(xié),就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中心主要承擔的當然有行政管理的任務,相對地,籃協(xié)基本是“虛”的,需要用的時候就拉出來用一下名頭,兩者的區(qū)別,有時候只在文件的落款方面。
如果是體操、舉重等“舉國”色彩比較濃而市場化比較淡的項目,這樣的設置其實往??床惶鰜肀锥恕5@球,和足球一樣,有著龐大的群眾基礎,也有著優(yōu)異的市場稟賦和潛能。在這種情況下,弊端就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