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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國歌法草案6月提交審議 私人場合不宜唱奏(2)

2017-05-09 02:33:01  新京報    參與評論()人

于海是國家一級指揮、解放軍軍樂團前團長?!耙驗楣ぷ麝P系,我曾在很多國家演奏過各國國歌。”于海說,很多時候自己被國歌演唱時人們表現(xiàn)出來的那種崇敬甚至虔誠所打動,這也是他致力于保護國歌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國歌與中華兒女堅韌、奮進的歷史密不可分?!读x勇軍進行曲》寫成后,成為鼓舞中華兒女抗擊侵略者、奮勇前進的戰(zhàn)歌之一。在閱兵、出訪、體育賽事等重要場合,奏響的國歌也持續(xù)喚起人們對歷史的紀念,激勵著中華民族不斷前進。

“我從1970年開始演奏國歌。莊嚴的時刻,當我指揮的手臂落下,樂團演奏出鏗鏘有力的國歌時,我心中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庇诤Uf。

然而,近年來國歌的使用出現(xiàn)了一些亂象。有人隨意改變國歌的速度、情緒等;有人在演唱國歌時嬉笑、打鬧;還有人在婚喪、商業(yè)活動中播放國歌?!斑@都是對國歌的不尊重?!庇诤M葱牡卣f。

在作為全國政協(xié)委員參加全國兩會的十年中,于海每年都提案為國歌立法:國歌作為主權國家的聲音形象,應該和國旗、國徽同樣受到法律保護。比如它的標準是什么,應該用什么速度、什么情緒演奏,如果出現(xiàn)損害國歌的情況應該承擔什么法律責任等。

(責任編輯:穆啟春 CN063)
關鍵詞:國歌法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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