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個理由被法院駁回:該意見與案件無關(guān)聯(lián)性,不能作為從輕處罰情節(jié)。
搞錢生錢:用贓款放高利貸
如果說收受賄賂只是侯鳳岐犯罪的開始,那么通過錢生錢,也是鑄就億元身家非常重要的因素。在這個方面,楊秀娥的作用就凸顯了出來。
看法新聞記者發(fā)現(xiàn),他們主要通過購買商鋪和房子、股票投資、放貸等方式,把贓款洗白,也進而獲取更大的利益。
在買房買鋪方面,楊秀娥共買了5家商鋪,分布在北京、呼和浩特,共買了5套房,分布在呼和浩特、海南等地。而他們的方式則是不用自己的名義買,而是請人代持。
在投資股票方面,從2007年開始,楊秀娥便用朋友的名字開了5個賬戶,涉案金額達1100余萬元。侯鳳岐供述稱,是他動員妻子炒股的,并教她分兩部分炒股,一部分是合法收入,實名開戶;另一部分是借用別人的名字,洗的是非法收入。

至于放貸,他們涉及的不僅有小額貸款公司,竟然還染指了高利貸。比如侯鳳岐早在2009年至2010年期間,就在當?shù)匾患夜纠峡偰吣程幏刨J過160萬元人民幣,2014年底收回來,金額已經(jīng)翻滾到400萬。
另外一個例子更加典型。2004年,侯鳳岐到一家餐飲集團吃飯,董事長韓某說想借錢,便得到50萬元,約定利息為年利率20%。后來,韓某給楊秀娥打電話,說現(xiàn)金流不夠,還想借150萬,年利率依然是20%。
韓某先還了30萬元利息,后給楊秀娥打電話,說年利率20%有點高,看能不能降一點,得到了可以的答復(fù)。后來他又付了25萬利息、100萬本金,卻依然欠侯鳳岐他們65萬。
至于楊秀娥窩藏、轉(zhuǎn)移侯鳳岐的非法收入,還有一個生動的事實。2014年初,反腐風聲越刮越猛,他們決定將收受的29塊金條(重4570.04克,價值170余萬元)等物品藏匿于楊秀娥舅舅魏某家中。
楊秀娥供述,2014年春天的時候,侯鳳岐讓她把家里的黃金物品拿回老家放起來。于是,她把黃金、手表等貴重物品拿出來,用家里的旅行拉桿箱裝好后,開車拉到其父母家里。又買了一個普通的旅行箱和一把小鎖頭,把東西倒進去,她開車拉到四舅家,讓他把這些東西埋在他家涼房里。
結(jié)果顯而易見,這種埋藏黃金入土的小伎倆在調(diào)查面前不堪一擊,而他們倆也隨著判決的生效雙雙獲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