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
“我要的是徹底的清白”
新京報:7月21日被宣布無罪,這個判決對你意味著什么?
曾愛云:可能是等得太久了,沒有更多的喜悅。而且對我來說,這次無罪判決并不是終點。那天宣判完我就跟律師商量了,要繼續(xù)上訴。
新京報:你對這次判決并不滿意?
曾愛云:宣判里說的是我殺人“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這幾個字,我決不接受。這件事我沒做過就是沒做過,我不希望我背后有人說“放了他是法律進步了,他殺沒殺人沒人知道?!?/p>
我要的是徹底的清白,不能套一個疑罪從無的法律概念,讓我在外面還以一個罪犯的身份活著。所以我要堅持上訴。
新京報:案子中還涉及死者的女友,因為你的案子,她也因偽證罪被判緩刑,想過要聯(lián)系她嗎?
曾愛云:我們最后一次見面就是案發(fā)的時候,她來看守所給我送衣服,也不讓見,后來就再也沒見過。案發(fā)當天我們一直在一起,只是因為說了實話,她就被定罪,人生也被改寫了。
但是如果我當時不認罪,她就不會被牽連了,有時候我也憎恨自己的軟弱,是我的軟弱害了她。
采寫/新京報記者 盧美慧 實習生 沈威
(原標題:“湘潭研究生殺人案”當事人決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