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發(fā)現(xiàn)在校學生有吸毒行為的,不得以此為由開除學籍。此舉措體現(xiàn)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但也不被大多家長接受。戴女士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對于這一條,戴女士坦言:不能接受。“毒品是多可怕的東西,如果我的孩子所在班級有同學吸毒,我怎么可能放心讓他去上學?”戴女士說,但在校學生終究需要保護,她支持學校及時報告公安機關,通知吸毒學生家長,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幫教,督促戒毒。
記者查閱了省外多地禁毒條例,發(fā)現(xiàn)在校學生禁毒方面,大多只規(guī)定學校應開展相應禁毒宣傳教育,并不涉及學校是否能以吸毒為由開除學生。相比之下,云南此次征求意見的禁毒條例較為“特殊”。

桂林9名未成年人(其中2人未滿14歲)且都是在校生在KTV聚眾吸毒
“云南這一做法是值得肯定的?!鄙耆卣f,當一個孩子犯錯誤時不否定他、不戴有色眼鏡看他、給他一次機會,會比嚴處給予他的幫助更大。申蓉認為,如果學生因為吸毒而被開除學籍,他的身份就不再是需要保護的孩子,而是一個社會人,加上吸毒缺乏了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管教和幫助,往往就會造成二次感染,會把他推向犯罪的深淵。
西山區(qū)法院入額法官周玉波認為,未成年人需要得到社會的幫助與關愛,因為他們的無知沾染上毒品,這個行為也是可控的,只要社會、學校、老師、家長,給予關心、幫助,便可以幫助他們戒掉毒癮回歸正常生活。如果僅僅因為他們的無知,或是一些輕微的違法行為,便將他們推向社會,這對他們是打擊、是放棄。對未成年人來說,這樣的措施非但幫助不了他們,反而會把他們往犯罪的道路上越推越遠,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也只會更加嚴重。“如果學生都被學校拋棄了,那他們只能走入社會?!敝苡癫ㄕ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