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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一樓盤一房二賣涉案金額上億 實際控制人被刑拘

2018-02-02 06:35:56    央廣網  參與評論()人

對此,謝挺律師指出,住建部門等也應擔負起監(jiān)管職責。轄區(qū)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有職責對開發(fā)商的“一房二賣”行為追究行政責任。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9條規(guī)定,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的,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

為什么商品房有預售合同備案管理,還能一房二賣?朱建岳律師分析,案涉項目尚未竣工驗收,目前的備案,只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備案,物權還沒有發(fā)生改變。預售合同的備案,是在住建部門。而在建工程的抵押手續(xù)辦理,是土地部門。過去這兩個部門是獨立的,如果之間缺乏互聯(lián)互通手段,信息不能做到共享,則完全是可能造成預售合同備案也成功了,開發(fā)商的債權人也對在建工程辦理了抵押手續(xù)。目前正在建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可以預防不動產領域多頭管理帶來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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