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張下一張
21日晚,在咸寧火車站附近,民警在一棋牌室將其抓獲,抓獲時,他身上有約8000元,他交待稱是這幾天打牌贏的,當時抵住張玲脖子的是一根筷子。嫌疑人楊某介紹,他老家在嘉魚,本有妻子和兩個孩子,家境也不錯。6年前,因為拆遷他獲得了數(shù)十萬元的拆遷補償款,此后他陷入賭博,僅一年時間,不僅輸光了拆遷款,還借了70萬元的高利貸。他的妻子因此與他鬧矛盾,5年前,他的妻子被人帶入色情場,他找過去討說法不成,放火燒了這家店,因此他被判刑1年半,他和妻子離婚,兩個孩子跟著妻子。2012年7月出獄,此后便無所事事,經(jīng)常偷盜。他還交待,在強奸張玲前,在附近也入室搶了一名女孩,當他要強奸時,這名女孩稱自己有艾滋病躲過一劫,只被搶走200元。目前,楊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