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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總是充滿未知,喪葬費雖說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但是生活總是要繼續(xù)的。為了照顧家屬的生活等,會有相應的喪葬費、撫恤金給家屬。那么,我國的喪葬費標準怎么算?又有哪些條件?
最近有網友就前來咨詢:喪葬費到底是怎么計算的?有具體的計算方法嗎?
律師解答:
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6個月
但是,由于各地經濟水平的不同,如果家人辦理后事時所花費的錢財已經超過了加害人所給的6個月的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那么,加害人那一方是可以不用賠償超出部分的,所以家屬這一點要特別注意。(進入我們的頭條號,即可咨詢律師)
一、2017年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調整為500元/人/月,離休人員遺屬補助600元/人/月,如果改家屬還有其他贍養(yǎng)承擔人的遺屬補助要降低50%。
1、家屬可以每個月領取補助金,但是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才行。
2、各地喪葬費的標準是不一樣的,但是一般來說是死亡時上年市職工3個月社會平均工資總和。
3、如果繼續(xù)大量的資金時可以領取一次性救濟費,它是死亡時上年市職工月社會平均工資的10個月。
二、撫恤金發(fā)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