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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失聯男孩被訴 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2)

2019-02-25 16:13:35  央視網    參與評論()人

期間,陳某將藏匿黃某的四輪電瓶車轉移停放地點,最后將其兒子黃某轉移至城東街道云嶺村,直至黃某被警方找回。

樂清失聯男孩被訴 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樂清失聯男孩被訴 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鑒于陳某蓄意藏匿其兒子黃某,并到公安機關虛假報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間,繼續(xù)假裝配合搜尋,其行為已嚴重透支了社會誠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資源,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已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樂清市人民檢察院于2018年12月12日受理樂清市公安局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陳某的案件材料后,經依法審查認為,陳某的行為已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于12月14日依法對陳某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交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2018年12月14日,樂清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失聯男孩”母親犯罪嫌疑人陳某批準逮捕。

(責任編輯: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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