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父:我也麻木了。跟這種惡魔沒辦法生氣,只能用法律的手段來制裁他了。
“接受不了道歉,我女兒走得這么慘”
新京報:從案件一審宣判到現(xiàn)在,跟李斯達家屬有過接觸嗎?
周父:他父親給我打過電話,大概是二審宣判前一個多星期。我接了,沒說幾句話就掛了。他說看在父母的面子上能不能饒他一死,我說無能為力,我就掛斷了。從一審宣判到現(xiàn)在,聯(lián)系過兩三次吧,(電話)我有的接了有的沒接。
新京報:電話中跟你表示過歉意嗎?
周父:有過。
新京報:你接受他們的道歉嗎?
周父:那肯定接受不了,沒有為什么。我女兒不是白死的,她走得這么慘。
新京報:二審的時候請律師了嗎?
周父:一審請過律師,后來二審沒有請律師,也不需要,案件的經(jīng)過很明確,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好好生活吧,把這個事情放下”
新京報:案件發(fā)生已經(jīng)有兩年多,你是怎么過來的?
周父:熬、等待,期待這次宣判,早一點把這個事情了結了,早一點回歸生活,給死者一個交代。這段時間精神狀況稍微好一點,也讓自己慢慢走出來,人活著還是要生活的。
新京報:云露母親那邊的狀況還好嗎?
周父:也差不多吧,也是每天都會想起,因為女兒很優(yōu)秀,已經(jīng)開始工作了,她將來也是個人才。我們從她12歲升初二那年送她到北京上學,她一直自己學習,她對自己要求比較高的。當時她就自己一個人,后來高中考了中央音樂學院附中,大學考了中國傳媒大學,又上了研究生。
新京報:求學的過程中你們會經(jīng)常來北京看她嗎?
周父:我們比較忙,我出差的時候會去看看她,她也很少回家,一般都在學校學習,除非過年、暑假在家呆一個星期左右。她在家里也從來不出門,拿著電腦、書學習。她跟同學的關系都比較好,我們也非常放心。
新京報:二審已經(jīng)宣判了,今后有什么打算嗎?
周父:好好生活吧,把這個事情放下,能怎么辦呢?只能去面對。
■ 案情回顧
● 2015年8月9日
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電影專業(yè)女研究生周云露離開宿舍,稱去幫本科同級音響導演專業(yè)的同學李斯達拍戲。但這之后,她與李斯達兩人雙雙失聯(lián)。
后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斯達將周某某誘騙至位于朝陽區(qū)廣渠路北側陽光家園的暫住地,持事先準備的水果刀將被害人周某某殺害。
● 2015年8月11日
李斯達作案后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 2016年12月30日
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一審公開宣判。李斯達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被告人李斯達當庭表示上訴。
● 2017年10月31日
北京高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斯達死刑的判決,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記者王夢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