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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實版《我不是潘金蓮》 “鬧訪”家族的不歸路

據央視新聞法治在線1月3日消息,在吉林四平市,被稱為“鬧訪家族”的郭洪偉一家,前不久被依法判刑并進入吉林省鎮(zhèn)賚監(jiān)獄服刑。自2009年以來,這個“鬧訪家族”串聯(lián)、煽動各地訪民,采取進京鬧訪、滋事等手段,要挾勒索政府機關,并預謀成立非法組織。

2016年4月,因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經四平市兩級法院審理,郭洪偉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其76歲老母肖蘊苓因同樣罪行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年過七旬的老人和兒子同時入獄。

根據法治在線提供了幾段庭審視頻,可以“見識”到郭洪偉一家在法庭辱罵法官,大鬧法庭,擾亂庭審秩序,導致庭審多次中斷。

庭審視頻截圖

敲詐法院、訛詐公安局“收獲頗豐”

此前現(xiàn)年52歲的郭洪偉,2006年因挪用公款被吉林市龍?zhí)秴^(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09年出獄。出獄后他看到一些人上訪可以“致富”,于是也走上這條路。事情可以從2007年郭家與樓上鄰居的一樁糾紛說起。

2007年8月,因樓上鄰居漏水把郭家天花板和地板泡壞,郭洪偉父親郭蔭起就起訴到四平市鐵東區(qū)法院,要求賠償700元。法院判決樓上鄰居將其地板恢復原樣,郭洪偉父母以必須用原有地板、不得使用工具等等要求刁難導致案子始終無法解決。隨后,郭家又以此為理由,多次纏訪鬧訪,鐵東區(qū)法院被迫同意補償3000元。但是,2009年,郭洪偉出獄后推翻協(xié)議, 張口就要求賠償30萬元。被法院拒絕后,郭洪偉帶著年邁的父母到北京上訪。

據四平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支隊長駱陽介紹,郭家在全國兩會期間,到北京非上訪區(qū)上訪,以此來要挾法院解決問題。鐵東區(qū)法院作為當事部門,迫于壓力,只得于2010年8月給付7.5萬元作為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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