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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微博曬槍及“槍證” 警方:槍和槍證都是假的

2月5日中午12時38分,有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稱“明天殺崇州”,并曬出了一名小伙在賓館內持槍的4張圖片,其中一張為“公務用槍槍證”。“公務用槍槍證”信息顯示,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qū)樂至縣公安局”,微博發(fā)出不久后便刪除。6日,資陽市樂至縣公安局回應稱,已初步查明圖片中的持槍證早已作廢,圖片中小伙并非樂至縣公安局干警。6日晚9時30分許,樂至警方透露,圖中小伙已經被帶回調查,該小伙便是當事人,其已在微博作出澄清:槍是假的,持槍證圖片系網上下載。

資陽市樂至縣公安局工作人員稱,微博圖片中“公務用槍槍證”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qū)樂至縣公安局”,而“資陽地區(qū)”是在1998年至2000年的稱呼,目前已經更換為“資陽市”。最新的公務用槍槍證的證號為18位身份證號,不可能是圖中的13位號碼,也不再有網友曬圖中所用的“*”符號。“以前的老槍證也進行了更換,不會再出現(xiàn) 資陽地區(qū) 。”

上述工作人員介紹,圖中小伙身份也存疑?!肮珓沼脴寴屪C”目前只頒發(fā)給正式民警,微博中的小伙并非樂至縣公安局干警,而且圖片中小伙目測僅20多歲,“不可能10歲左右就取得這一槍證?!?/p>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看到,微博發(fā)布者“中成哥i”注冊生日信息為1995年9月27日,“明天殺崇州!”的微博發(fā)布于2月5日12時38分,微博發(fā)布時的定位為資陽市樂至縣公園路附近。4張配圖中,有3張同一小伙在賓館內持槍的圖片,另有1張圖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槍證”,上面能清晰地看出證號、槍號、配備單位、槍型和發(fā)證機關。所發(fā)圖片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槍證”顯示,槍支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qū)樂至縣公安局”,槍型為六四式手槍,發(fā)證機關為四川省公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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