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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萬房被1000元賤賣 “以房養(yǎng)老”騙子被判無期

原標題:“以房養(yǎng)老”詐騙7500余萬元廣艷彬一審獲無期

還記得兩年前“以房養(yǎng)老”的騙局嗎?“700萬的房子被1000元賤賣還背上巨債”的案子判了。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廣艷彬集資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被告人廣艷彬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發(fā)還各被害人。

案件回顧“以房養(yǎng)老”騙局

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3個月,就能獲得每月10%到15%的高息,到期還能全額返還本金,這樣的“以房養(yǎng)老”項目讓不少老人心動不已。然而數(shù)月后,不僅承諾的高息不見蹤影,老人的房子也被抵押,借款的“銀主”憑借老人簽字的公證材料以低價悄悄買賣,過戶給他人。

2015年以來,北京市數(shù)十位老人陸續(xù)遭遇這樣的騙局,他們有的失去了房產,有的背上了巨額的債務。據(jù)北京老年維權服務工作站、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統(tǒng)計,僅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移送檢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

2016年5月,有人向北京的一位名叫李君的老人推薦“以房養(yǎng)老”的理財形式,稱完全沒風險,并保證“做的人都掙到錢了”。

李君動了心,隨即被介紹給了廣艷彬。得知李君離異,房產能由她完全處置的情況后,廣艷彬告訴她,這種“以房養(yǎng)老”只需把房產證交給他3個月,抵押到的錢交給他理財,李君每個月都能拿到9萬多元的利息。3個月期滿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贖回房產證。

不久后,李君便在廣艷彬的帶領下簽下了幾個不知所謂的合同。3個月的時間里里,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萬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沒有被歸還。而她聽信了廣艷彬會替她向“銀主”歸還欠款的說辭,也一直沒有向其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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