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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醫(yī)院離世獲賠88.8萬律師拿走55.5萬 合理嗎?(3)

圖為銀行交易明細。圖源:大風新聞

投訴維權一年無果

律師稱“約定好的費用,事后怎又反悔”

2024年,7月份,韋先生向廣州市律師協(xié)會投訴。截至2025年7月,韋先生稱自己始終沒有收到廣州市律協(xié)的回復。他此前還向廣州市司法局等單位進行投訴,均未獲得回應。

圖源:大風新聞

7月16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到鄧某,他表示,自己已經(jīng)不在廣東泰逢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韋先生將他投訴到律所、律協(xié)以及司法局,“律協(xié)、司法局都覺得他沒道理。這事對我沒有影響。”

鄧某講述,當初確實系他們主動聯(lián)系的韋先生。因為韋先生孩子出了問題,我們便簽了合同,約定了律師費。案件處理好后,對方便反悔了,“認為我們拿的錢多,他錢少?!?/p>

“這個案子是一個難度很大的案子。”鄧某解釋道,韋先生以前自己起訴過,法院就判了5萬元,可見其起訴診所的案件并不成功。醫(yī)院這邊的訴訟,按照醫(yī)療鑒定,院方是承擔次責的,“我們律師通過想辦法,把賠償?shù)惯^來了,醫(yī)院承擔了主責的賠償?!表f先生知道他付出了勞動,也同意給這筆律師費,雙方簽了合同,“他反悔了,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也不符合市場規(guī)則?!?/p>

《委托協(xié)議》是2024年5月31日(賠償款到賬后)簽的嗎?鄧某未正面回應,“不管協(xié)議是什么時候簽的,都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表f先生和咨詢公司簽合同時,他沒有收取其費用,律所的時候事情處理差不多了,大家再簽了一份正式的協(xié)議。

其代理韋先生的案件,是否系風險代理?鄧某表示否認。

高昂的代理費合理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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