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萊陽市多名網(wǎng)約車司機日前致電中國青年網(wǎng),稱去年6月遭到山東省平度市交通局與社會人員合謀的“釣魚執(zhí)法”,事后社會人員承認幫平度市交通局“釣魚”獲取報酬。去年7月27日,曾被“釣魚”的一名網(wǎng)約車司機宋修福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

網(wǎng)約車被帶到平度一停車場接受處理。圖片來自行車記錄儀

平度交通局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書》采訪對象提供
司機:頭天剛被釣次日他們又來了
宋修福向中國青年網(wǎng)回憶,2016年6月22日上午8:20左右,自己在某網(wǎng)約車平臺接到一名男子從萊陽到平度南苑新區(qū)的訂單。上車后,該男子稱自己微信余額不足,希望司機取消訂單,自己到平度拿完東西后還要返程,到平度后可先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單程車費。
宋修福說,自己沒多想就取消了訂單。到目的地后,自己按照約定收取了對方100元,但就在接錢的時候,左邊的門就被人拉開,有人拉著自己稱“這是非法營運”,要下車接受處罰。這時宋修福才看到兩輛交通局的執(zhí)法車在自己車輛前后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