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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稱代母賣房 收定金后房屋升值200萬反悔(2)

2017-06-09 14:08:14  北京晨報    參與評論()人

昨天,景女士和房屋中介作為案件第三人參加訴訟。房屋中介代理人認為,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代理人說,景女士售房時告知中介該房屋所有人是母親趙女士,其父已經(jīng)去世,因此沒有共有權人。他們曾提出過要和趙女士聯(lián)系,但景女士稱不方便提供電話。簽訂合同時,景女士出示了相關證件和手續(xù),據(jù)此公司認為景女士有出售房屋權限。此外,景女士還當場給趙女士打電話確認定金是否到賬。后續(xù)的定金是由原告打入趙女士賬戶,景女士通過微信向其母親確認。

原告稱出于房價上漲

因景女士一再稱無法履行合同是因售房未得到母親許可,法官詢問景女士如何拿到母親的身份證原件和房產(chǎn)證。景女士的代理人解釋說,房產(chǎn)證就在涉案房屋里。趙女士丟失過身份證進行了補辦,后景女士在家中找到了,就一直保存著。

但任先生卻稱,2016年2月,景女士的丈夫曾以房價漲得太快為由,提出加價至480萬元,遭到他拒絕。該說法遭到景女士代理人的否認。但房屋中介證實,景女士曾提出過希望加價,后期改稱趙女士不同意賣房。

任先生還出示證據(jù),證明該房屋在簽訂合同后一年內(nèi)已升值了約200余萬元,但被告不予認可。因原告對房屋差價損失申請鑒定,此案暫停審理,由高院搖號確定鑒定機構后進行鑒定。

庭審結束后,任先生說,因房子落空的事情,他和女朋友之間產(chǎn)生了隔閡,最終導致兩人分手。如今,他再也無力購房,只能“望房興嘆”。

北京晨報記者顏斐文并攝

(責任編輯:都基強 CN065)
關鍵詞:賣房定金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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