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2014年至2017年的日歷,邱玉花和余洪秀把她們在工作日8小時之外的加班工時,一一記錄下來。據(jù)她們的記錄,在日本三年,每人加班6894.6個小時,但現(xiàn)在,他們拿到的錢卻少得可憐。

中國籍研修生余洪秀:就頭兩個月拿了20萬日元。過了頭兩個月,這三年來,就是你沒錢了,就問他要錢,他就給五萬日元或者一兩萬日元。這三年就這樣過來的,三年一共拿了三十一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9萬元)。

日本律師高井信也:不支付工資當然是違法的。而就加班工資而言,每小時支付二百、三百或四百日元,在日本的地方上最低工資也在七百日元以上。而在東京,最低工資標準更高。而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三四百日元時薪,這明顯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