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間,為了打消陳某顧慮,小曼還將妹妹和后媽的身份證照片發(fā)給陳某。
為驗證身份證信息真?zhèn)?陳某還登錄12306網站購買火車票。驗證通過后,陳某消除了對小曼身份的疑慮。
除此之外,小曼還用微信“位置共享”等功能,讓陳某誤以為她在附近,博取信任。
小曼還放了“大招”:公布自己“叔叔”的電話號碼。陳某打電話過去,這位“叔叔”(其實是嫌疑人向某)接聽了,并復述了小曼的身世及最近經歷的不幸。
但從接觸到案發(fā),陳某與小曼之間沒有直接進行過語音、視頻。
“富二代”
騙了44萬余元時,小曼再也演不下去了,向陳某坦白:我不是美女,我其實是個男的,我有苦衷,做生意周轉資金出了問題。
“小曼”把自己真實的身份證、電話實名制截圖發(fā)給了陳某,他姓向。
“一想到損失的44萬,我心有不甘,覺得得想辦法要回啊!”陳某就沒有與向某斷了聯系,并想著繼續(xù)查證其真實身份。
看陳某沒完沒了,向某就換了個“富二代”身份繼續(xù)“演戲”:把車子、房子等證件發(fā)給陳某,還轉發(fā)了一張金額為1422萬元的中國銀行北京安貞橋支行轉賬支票圖片。
“美女”小曼搖身一變,變成帶有賭博性質的游戲平臺公司總經理向某。
借著公司股權分紅和5%利息的“誘餌”,向某以朋友的身份向陳某“借錢”。
向某稱,自己經營著一家網絡游戲公司,并把網絡游戲的網頁界面發(fā)給陳某看。
陳某警惕性提高,首先是查證向某所說是否屬實。在工商注冊信息里查詢,陳某發(fā)現沒有一個股東姓向。
面對陳某的質問,向某解釋:國家只允許深圳、杭州兩個城市做網絡游戲公司,服務器都是在澳門和境外;他的網絡公司屬于掛靠在這家大公司,里面很多內幕不能明說。
“他承諾今年6月一定還錢,還說是公司運營需要?!标惸痴f,當時想對方已經坦白了真實信息和身份,應該不會再騙自己;投了資,沒準不僅能把原來的錢拿回來,還能賺一筆。
這一次,陳某不僅自己投了20萬元,還找親戚借了100萬元給向某。
與此同時,向某為了證明自己確實是游戲平臺公司老總,還購買千元游戲幣送給陳某。
這些舉動,讓陳某更加相信向某。
買“證據”
本案案發(fā),源自牛首派出所里的一次聊天。6月底,牛首派出所協警黃珊山跟民警章洪波聊天,說起了轄區(qū)居民陳某,其未與對方見面就打款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