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17時左右,被告人高承勇的辯護律師朱愛軍告訴記者,按照案發(fā)時間順序,白銀中院審理了檢方起訴的11起犯罪事實中的7起,“高承勇在庭審中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承認。”
家屬聲音
母親遇害時自己年僅八歲
第4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屬王云(化名)參加完庭審后告訴記者,這起案件審了一個多小時,被告人高承勇在法庭上講述犯罪過程的時候心平氣和,好像犯罪是理所應(yīng)當(dāng)?shù)囊粯樱翢o悔意。
王云告訴記者,他母親去世的時候他才八歲,事發(fā)三個多月后他才知道母親遇害,“高承勇說找我爸,我媽就讓他進門了,我媽還給我爸打了傳呼,高承勇怕事情敗露,就下手了?!?/p>
公開報道顯示,1998年1月19日下午5時許,高承勇尾隨家住白銀區(qū)水川路的鄧某進入其家中,并將其殺害。
據(jù)受害人家屬介紹,此次審理,法院將11起案件分開,每起案件都將單獨審理。
一位受害人代理律師告訴記者,他代理的案件受害人家屬提出民事賠償57萬余元,其中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各家不一樣,有家屬提出賠償金100多萬?!?/p>
此前,記者曾聯(lián)系到被害人之一崔金萍的弟弟崔向平,他說:“其實也沒有提什么要求,只是希望抓緊(把高承勇)繩之以法,賠償這塊兒他沒有資產(chǎn),也沒辦法賠償?!?/p>
崔向平說,經(jīng)濟賠償提出來只是個姿態(tài),賠多少錢都不能彌補對家人的傷害,也挽回不了姐姐的生命。
案件回顧
追兇28年小賣部內(nèi)找到嫌犯
據(jù)警方偵查,從1988年到2002年,高承勇在甘肅、內(nèi)蒙古兩省區(qū)共殺害11名女性,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這些案件中,嫌疑人專挑年輕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殘忍,不僅強奸、殺害女性,還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體組織等,被害人年齡最小的年僅8歲。
2001年,該案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2004年,白銀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詳細案情,并懸賞20萬元,希望能夠取得線索,但一直未獲突破性進展。
2016年3月,甘肅省公安廳重啟偵查工作,8月26日,辦案民警在白銀市工業(yè)學(xué)校一小賣部內(nèi)將犯罪嫌疑人高承勇控制。經(jīng)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對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實施強奸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