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13年,徐善瑾終于摘掉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
徐善瑾今年54歲,曾是安徽省固鎮(zhèn)縣物資局機電公司的業(yè)務員。2004年他因涉嫌貪污被固鎮(zhèn)縣檢察院逮捕,遭羈押53天后獲取保候審,2006年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此后一拖就是11年。
直到2017年11月24日,固鎮(zhèn)縣檢察院決定對徐善瑾不起訴。
2018年1月10日,徐善瑾告訴澎湃新聞,經縣檢察院通知,他已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目前正就相關問題與檢察院進行溝通。
案子拖延十多年,省檢察院介入現(xiàn)轉機
2017年11月27日,徐善瑾接到通知后來到固鎮(zhèn)縣檢察院,拿到了《不起訴決定書》。他說,檢察院工作人員在辦公室向其宣讀了該決定。
固鎮(zhèn)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徐善瑾涉嫌貪污一案由該院偵查終結,2006年4月17日移送審查起訴,審查期間經兩次補充偵查,“本院仍認為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p>
徐善瑾坦言內心很激動,當時差點哭了,“我壓抑了13年。他們告訴我,我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了。”
13年前,作為公司的業(yè)務員,徐善瑾被單位安排到上海、北京等地銷售汽車。2004年11月,固鎮(zhèn)縣檢察院認為徐善瑾在工作中涉嫌貪污,對其立案偵查。
案卷材料顯示,2004年11月徐善瑾被逮捕,羈押53天后獲取保候審,2006年4月17日被移送審查起訴。此后11年間,固始縣檢察院未對其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這十多年,我都被犯罪嫌疑人這個身份壓著,一直怕別人看不起。”徐善瑾說,多年來他反復找檢察機關,案子一直未結。2017年4月,他從電視新聞中得知安徽省檢察院巡視組進駐蚌埠市,便跑到蚌埠向巡視組遞交了相關材料。此后,安徽省檢察院要求蚌埠市檢察院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