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亞春 :按照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侵犯公共利益的,相關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行使行政權力,對他進行處罰,包括停止侵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包括作者的后人可以去相關的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網絡平臺,不是法外之地,常亞春律師提醒,把惡搞作品上傳到網絡服務器,就是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服務器的所有者、管理者如果明知是侵權作品,仍然不采取刪除、屏蔽等措施,也要承擔侵權責任。
守衛(wèi)和傳承經典,該如何避免經典作品被泛娛樂化?
近些年,各種“抗日神劇”、“宮廷戲說”、“名著改編”層出不窮,一些紅色經典也莫名被惡搞中招,涉及國際歌、東方紅、地道戰(zhàn)、閃閃的紅星、鐵道游擊隊等。深圳交響樂團音樂總監(jiān)、著名指揮家林大葉并不反對經典作品可以有不同形式的改編和詮釋,但娛樂必須有底線,他認為各大網站需要做好把關審核。
林大葉 :如果說是作為一種完全沒有底線的這種為了娛樂嘩眾取寵,或者這種方式去篡改作品,我覺得是對于經典的褻瀆。也許他們可能并沒有真正的惡意,但一旦被傳到網絡上去,變成一種公眾式的開放式的傳播方式的話,那這種肯定影響是極壞的。所以說,我們在這方面的監(jiān)管需要有一定的意識,有意識地不要把不負責的東西直接就推到社會上去。
?網絡平臺,也需要有文化自覺。旖旎文化創(chuàng)辦人林旎認為,如果任由這類惡搞性質的視頻肆意蔓延,對年輕一代造成的錯誤引導和對社會風氣產生的惡劣影響,恐怕都將是不可估量的。女高音歌唱家、上海音樂學院千人計劃專家教授黃英告訴中國之聲記者,藝術工作者一方面要把經典作品演繹好;另一方面要創(chuàng)新形式,把經典作品的創(chuàng)作背景講清楚,感染更多的年輕人。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有媒體披露稱,一則某單位年會時將《黃河大合唱》全程惡搞的視頻,近日躥紅網絡。為此,該曲創(chuàng)作者冼星海、光未然的后人表達了憤怒和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