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典型的莫過于宜家和三星。此前,宜家“抽屜柜”召回事件繞開中國消費者,外界質疑宜家區(qū)別對待中國消費者,被國家質檢總局約談,宜家(中國)才向國家質檢總局提交召回計劃,決定在中國市場上召回1999年至2016年期間銷售的馬爾姆等系列抽屜柜。

三星當年的Galaxy Note7電池爆炸事件,針對中國消費者也是拖字決。直到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就國行版Note 7手機爆炸事件向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發(fā)送公開質詢函:三星公司不應在召回問題上對中國市場和中國消費者采取雙重標準,三星對中國消費者這才有了明顯的態(tài)度上和行動上的改觀。
宜家和三星的做法是一個縮影,說明企業(yè)在國內(nèi)消費品召回方面的重視程度仍然處于水土不同、區(qū)別對待的階段。